各系(部):
根據(jù)省教育廳、省財政廳《云南省教育廳 云南省財政廳關于做好2015年云南省省院省校教育合作項目申報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為做好此項申報工作,請積極組織本系(部)老師進行申報,并請申報人認真填寫相關申報材料,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內容
(一)有計劃地資助中青年教師到省外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進修、訪學;
(二)有計劃地資助非碩士、博士學位授予單位的普通高校中青年教師攻讀省外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碩士;
二、申報要求
(一)教師進修一般為半年,訪學一般為1年。在職攻讀碩士專業(yè)學位、高校教師、中職教師和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不在項目資助范圍內。
(二)請各系(部)將2015年擬派出和2014年已派出但未被資助的參加進修、訪學和攻讀碩士、博士的教師相關信息填寫附件,加蓋公章后連同進修、訪學和攻讀碩士、博士的錄取通知書、委托培養(yǎng)三方協(xié)議和學費收取通知書等復印件準備一式2份。
(三)對到我省簽訂教育合作協(xié)議的單位(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師范大學、北京理工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復旦大學、浙江大學等8所高校及中國科學院系統(tǒng)和上海市高校)進修、訪學和攻讀碩士、博士的教師一般資助全額學費,對到其他知名高校或科研院所進修、訪學和攻讀碩士、博士學位的教師,視2015年經(jīng)費情況給予一定的學費資助。
(四)請各系(部)廣泛宣傳,于2015年6月16日17點前報送學校人事處。
人事處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一日
1.2015年申報云南省省院省校合作選派進修訪學教師名單匯總表.xls
2.2015年申報云南省省院省校教育合作培養(yǎng)攻讀碩士博士名單匯總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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