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部門:
根據(jù)《云南省教育廳關于選拔2017年云南省地方公派職業(yè)教育項目出國留學人員的通知》文件要求,現(xiàn)將有關申請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人基本條件
申請人必須符合《云南省教育廳關于選拔2017年云南省地方公派職業(yè)教育項目出國留學人員的通知》以及《麗江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公派出國人員管理辦法(試行)》(麗師政發(fā)〔2014〕77號)文件規(guī)定的條件。
二、申請辦法
請有意愿且符合條件的人員于8月31日11:30前將文件要求的材料交至外事辦公室。申請人必須保證材料的真實性。外事辦對申請人的條件進行初審后報學校會議研究決定。
特此通知
外事辦公室
2017年8月24日
附件:云南省教育廳關于選拔2017年云南省地方公派職業(yè)教育項目出國留學人員的通知.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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